教會如何支持受害者?

教會如何支持受害者?

文:郭宇欣/葡萄紙文化社長

(本文摘錄自《MeToo在路上》附錄三)


避免受害者遭遇二度傷害


當一個人的身體界線與自我主張的權力被破壞時,會導致身心受傷;若傷害來自熟人與教會弟兄姐妹,又會增加關係、信任與靈性等諸多層面的創傷。因此,對受害者來說,當他/她向信任的牧長同工訴說或求助,卻不被信任,甚至被回以「事情沒有那麼嚴重」時,這樣的痛苦並不亞於性傷害本身!如果牧長同工明示、暗示受害者要「顧全主名」而大事化小,或在協助的過程中態度被動、拖延,容易讓受害者難以肯認、處理自己的受傷經驗,並感受到教會偏袒行為人、漠視主的公義,或是不在乎可能有更多潛在受害者。

避免二度傷害的方式,就是以實際的行動認真對待受害者的求助與申訴。在個人關懷層面,我們要以同理而非批判的態度,聆聽受害者的傾訴,嚴守保密原則,並且避免譴責受害者;必要時,可引介諮商專業資源,提供心理與教牧支持。另外,在組織層面,性騷擾事件關乎群體的聖潔與教會環境的安全,教牧同工應在尊重受害者意願的狀況下,儘快協助進行教會內或教會外的申訴,若事態嚴重,也要主動協助報警。先透過合適的機制讓事件狀況被查證、確認,釐清當事人的責任,再依此進行懲處與事後的教牧輔導。最重要的是,教會不要將受害者的求助,視作急欲掙脫的「麻煩」,而應作為一次防堵罪惡、建造基督身體的「機會」!


用合適的態度陪伴受害者

文:謝娜敏博士


1. 聆聽、陪伴受害者傾訴,了解來龍去脈。陪伴者要認知到,許多受害者在事發後,整個人可能是混亂的,不見得可以好好表達,需要時間,甚至需要有人協助自己整理想法。

2. 了解受害者的訴求為何,讓陪伴者得以評估自己能否協助、如何協助,是否需要其他資源?

3. 鼓勵、協助受害者將事發經過、訴求和相關證據截圖,整理好並文字化,以利受害者在未來申訴時無須一再重述受害經驗,並讓調查委員有效率地掌握事件重點。

4. 受害者一邊要面對自己的創傷,一邊要對外申訴,相當不容易,他們的身邊需要兩種角色,一個是陪伴與輔導者,幫助他安頓生活、整理內在情緒;另一個則是對外的代表,協助他進行申訴與調查流程。


協助受害者申訴的原則

文:曾昭瑞牧師


1. 接到受害者的求助時,第一個反應就是要詢問「你要申訴嗎?」並表達自己會全力幫助。當下態度要明確,不要有勉強或不願意的感覺,要讓對方完全沒有壓力,覺得自己的意願是被尊重的,覺得他若是選擇申訴是被接納、鼓勵的。不應該施壓或暗示事情要怎樣比較好,或透過言語進行情緒勒索。

2. 一定要尊重對方的意願,包括是否要申訴、希望事情如何處理。也有可能受害者只是想找人傾訴,不一定想要採用申訴制度。

3. 教會平時要宣導、鼓勵受害者申訴,並且主動提供流暢的申訴管道,讓想要申訴的人不會感到困難,且如果有困難,牧者同工可以幫助他。

4. 在還沒有發生任何事情時,就可以先幫會友打預防針,並趁機把規則講清楚,教會萬一發生性平事件時將會如何處置。在沒有個案發生時,就沒有針對誰的問題,先講好規則,之後在處理事件時就可以照流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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