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海外天主教與基督教會內性暴力事件頻傳,台灣的基督徒比例不高,但發生在教會內的性騷擾事件也陸續被揭露1。我國政府為回應性暴力問題,除頒布施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外,亦針對不同場所制定性平三法2暨相關配套機制,且期間經歷多次修法。針對宗教場所,政府則明令十人以上的宗教團體要制定性別事件通報窗口,三十人以上須制定防治機制。相較於政府政策與社會氛圍,目前基督教會普遍對此議題關注度低,許多教派尚無專責機關3,單一堂會鮮少防治機制,以至於當內部發生性騷擾事件時,教會通常不清楚如何處理,也容易導致受害者遭遇二度傷害,並造成相關弟兄姐妹受創,可以說教會界性騷擾事件的處理狀況非常令人憂傷痛心。
性別暴力是教會與社會共同在面對的議題,彼此也互相影響。2023年6月台灣爆發第一波#MeToo運動,不但有許多來自政治、藝術、娛樂等不同領域的受害人現身控訴,也促成性平三法修法,而這波運動竟包含來自基督教會的聲音!一位遭受基督教福音機構牧師猥褻的姐妹於2023年6月27日在《天下雜誌》的「獨立評論」發表投書〈不只是#MeToo,更要司法正義:身為宗教權勢猥褻倖存者,我們如何走過困境、達到刑事勝訴?〉4,作者在學生時代參加機構設立的大學基督教社團,在當中擔任幹部、學習服事,卻因此遭遇機構與教會界中德高望重的資深牧師性騷擾、猥褻長達一年半,文章敘述該名牧師如何濫用信仰權力與關係進行侵犯;機構如何隱蔽事件、要求受害者為機構利益著想;事件訴諸司法途徑時,又因為法律不包含「宗教」權勢項目而難以定罪。作者亦在文章中紀錄自己長達一年半的事件處理過程,透過行政申訴與司法流程多管並行、與其他受害者及機構內部支持者聯盟,最後終於突破種種困境,達到刑事勝訴,成為台灣第一位以《刑法》第228條論處「宗教」權勢猥褻的案件受害人。這封投書呈現了當前基督教會、機構內的性暴力受害者在宗教權力、教會組織、政府法律等不同面向下的脆弱處境,亦揭露當教會內發生性騷擾事件時,受害者在教會內求助無門,甚至遭遇二度傷害!此封投書在一些信仰群體中引起波瀾,並間接催生中華基督教福音協進會(下稱「福音協進會」)的「#westand」計畫。
#MeToo運動於2018年從好萊塢發起,以#MeToo(我也是)一詞在社群媒體反抗性騷擾受害者往往處於長期被噤聲的處境。而在反性騷擾已經成為全球性運動的當下,福音協進會認為耶穌既然與受創者站在一起,信仰群體不應只是期待受害者要自己站出來,更希望其他弟兄姐妹要與受害者站在一起,於是在清大物理系王道維教授的連結牽線之下,於2023年11月組成專案團隊,發起「#westand」計畫,鼓勵教會成為願意與性騷擾受害者站在一起的群體。「#westand」計畫內容包含:(一)印製四千多份「教會性騷擾防治海報」寄送堂會張貼。(二)架設專門網站,蒐集防治資源提供堂會與信徒參考5。(三)舉辦「信徒版」與「教牧版」兩份基督教性騷擾與性侵害防治調查。
本報告透過問卷調查與分析,描繪台灣教會性騷擾的現狀、問題與結構性的原因,並提出呼籲與建議,期待有更多堂會了解、關注此議題,並願意投注相關資源,建造更安全、友善、公義的教會環境!
1 相關事件如:(1)1999年2月26日,基督教領袖合組的「牧者規勸小組」和勵馨共同舉辦記者會,公佈唐台生以「性輔導」為名,涉嫌猥褻女教友的宗教性侵事件,但當時性侵事件已經發生13年。參見凱倫(2018 年 10 月 31 日) 〈台灣宗教界的一大醜聞!唐台生案估至少300名女信徒受害〉,《網路溫度計》,網址:https://dailyview.tw/popular/detail/3200。或是(2)2019年4月媒體亦揭露校園福音團契資深牧者猥褻女學生的事件,引起教會圈的軒然大波,後來機構被迫處理與公開道歉。參見【校園福音團契 牧函】為什麼我們的心是這麼痛,還要往前走?
網址:https://www.cef.tw/program/page.php?id=183。
2 性平三法指的是: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
3 目前基督宗教除了長老教會總會設有「性別公義部」專門處理教內性別事件,大多宗派總會並無專責機關。一些神學院與基督教機構因政府規定,都有按規定設立性平窗口,但大部分教派及獨立教會組織則鮮少有性平機制。
4 見2023年6月27日《天下獨立評論》,網址: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13779
5 #westand計畫網址:https://westand.my.canva.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