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版)反省與承擔—台灣教會性騷擾防治調查報告

(摘要版)反省與承擔—台灣教會性騷擾防治調查報告

反省與承擔—台灣教會性騷擾防治調查報告

調查研究期程:2023 年11月15日至 2024 年5月31日

調查報告發布:2025年10月

策劃:中華基督教福音協進會#westand計畫團隊

問卷設計與專案團隊(按姓氏筆畫排序):

王道維教授(清大物理系教授/諮商中心主任)

夏昊霝牧師(中華基督教福音協進會秘書長)

張文昌老師(前台北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

郭宇欣傳道(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博士學位學程博士生)

陶牧群牧師(中華基督教福音協進會教會發展中心主任) 


報告撰寫:郭宇欣傳道(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博士學位學程博士生)


中華基督教福音協進會簡介

社團法人中華基督教福音協進會於1990年登記成立,推動、延續「2000年福音運動」,後續以「推動教會更新、落實福音廣傳、發展普世宣教」為異象,並以服事台灣教會為根基,將服事擴展到普世華人教會及普世教會肢體,目前有「教會發展中心」、「職場宣教中心」、「普世宣教中心」等團隊,提供多樣訓練與教牧資源,協助教會、教牧同工、信徒領袖建造健康成長導向的教會。

(本報告內容及建議,不代表福音協進會立場)


壹、調查目標

近年來海內外天主教與基督教會性騷擾事件頻傳,#westand計畫團隊為探究台灣教會性騷擾防治現況,針對教會信徒與牧者發起匿名問卷調查,期待了解:

一、信徒與牧者的性騷擾防治意識。

二、教會內性騷擾防治現狀。

三、教會內性騷擾的樣態與經驗。

本調查期待幫助教會反省現狀,並更進一步承擔教會內性騷擾防治的責任。


貳、資料蒐集

一、調查研究期程: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5月31日

二、本調查為初探型研究,因議題敏感,為使填答者安心填答,本調查採用匿名問卷、去識別化的方式蒐集資料。此外,本調查內容先初步聚焦性騷擾與性侵害事件,不統計性霸凌、性別騷擾、性別歧視等性別暴力項目。

三、《不再沈默》158筆資料中,年齡分佈最多在26-40歲,18歲以下者稀少,且女性人數在各年齡層均超過男性約兩倍;超過一半的問卷填寫者是中、大型教會(50-500人以上)固定聚會者,也多有擔任教會同工,顯示問卷填寫者大多為教會的深度參與者,有一定的代表性。


參、調查結果

一、教會人員的性騷擾防治意識

●    《不再沈默》問卷顯示約八成信徒與牧者具備基本性平意識,但近七成教會沒有性騷擾防治措施,有防治措施的教會多數僅有形式化、靜態的宣導,缺乏制度化的處理機制。此結果一方面顯示教會組織的防治步調不但落後社會,也落後教會內部信徒;另一方面,此結果也可推測當教會內發生性別事件時,因為沒有通報與處理機制,受害者必然求助無門,遭遇「體制背棄」。但在普遍鬆散無為的教會防治狀況中,基督教機構表現因受到性平政策規範而明顯更好,顯示社會政策對教會性騷擾防治有更積極的影響。


●    《儆醒為主》問卷呈現牧者牧者認為當前教會性騷擾防治所需的資源與面對的挑戰。在個人層面:教會牧者與信徒需要更紮實的性騷擾防治素養。組織層面:需要制度化流程、具體做法、專門課程與教材、第三方單位等;困難則是沒有相關單位、制度淪為形式。在文化方面:性騷擾防治的阻力是要面對內部家庭勢力、人情包袱、缺乏性別教育素養與息事寧人的文化。

二、教會內性騷擾的樣態與經驗

(一)信徒聽聞事件統計(圖A、圖B)

一般來說,社會與信徒傾向認為教會是安全、友善的地方,從數據看來並非如此,此一對教會過於理想化的刻板觀點需要被打破。

(二)「個人或熟識的親友遭遇教內性騷擾或性侵害的經驗調查」

●    本調查搜集教會性騷擾經驗共45筆,其中由受害者本人填答的直接經驗資料共34筆,為認識的受害者代寫共11筆。

●    事件類型:圖C、圖D

在45筆資料中,性騷擾類型數量最多為「肢體性騷擾」,男性為加害者的比例最高,呼應社會現狀。加害者雖以生理男性居多,但也有男性對男性、女性對女性的案件,亦即,教會性騷擾議題不能以刻板印象視之,男性也會是受害者,女性也會是加害者。而在兩造身分的類別之中,有極大比例呈現加害者為權力較高的一方(牧者、領袖、同工),超過六成的性騷擾大多發生在近5年內,顯示這樣的狀況是近期的事。而以事件持續時間來看,以「單次」、「非固定」佔大多數。

●    性騷擾行為樣態

1.    利用情境壓力(敵意環境、聚會儀式)。

2.    濫用身分權力(利用教友與家人之名、牧養權勢與機會),另有部分未被通報、長期隱匿的兒少性侵事件。

●    受害者的因應策略

基於對教會的信任,大部分受害者並沒有預期在教會場域中竟會被性騷擾,在受害當下,少數人會直接言詞反擊或冷漠以對;有的人會先判斷情勢伺機離開;有許多受害者呈現「僵住」的反應,或以因著自我反省、顧慮權威或人情等考量企圖緩和或阻止對方。部分受害者在遭遇性騷擾事件之後,會採取「告知身邊親友」與「透過教會內外體制申訴」兩種求助方式,但大部分受害者卻經歷事件被漠視、淡化或不了了之。此外,教會防治工作越多,信徒求助比例也越高。

●    受害者在教會內、外求助狀況:圖E、圖F、圖G。

●    受害者求助的考量:不知如何求助、無力求助(例如憂鬱或創傷症候群)、害怕影響他人、預期難以抗衡加害者權勢。且受害者求助的狀況與教會宣導強度有明顯相關。

●    教會多採用的處理方式:

1.    為加害者找理由,例如視為「兩情相悅」。

2.    容忍、包庇性騷擾行為,例如只要求受害者躲避 。

3.    不了了之 。

4.    受害者譴責,認為受害者本身才是問題。

●    事件對受害者的衍生衝擊:教會參與權益受損、身心創傷、關係創傷、信仰與生涯的轉向。

●    受害者對教會性騷擾防治改革建議:培養性別與權力敏感度、平衡愛與公義的教義、建立有效的防治機制。

本調查顯示,台灣教會性騷擾防治現狀普遍鬆散失能;其次,性騷擾的樣態均與教會組織特色有關,包含利用情境壓力(敵意環境與聚會神聖儀式)與牧養身分權勢,但信徒與教會牧長對此毫無防範。由於沒有相關制度、性別與權力敏感度,教會不但容易成為容忍、包庇性騷擾行為的場所,其體制結構亦造成受害者求助時的二度傷害。教會若期待建立有效的防治機制,需正視宗教、性別、家庭共構的教會權力網絡。此外,不友善的教會環境除了壓迫性騷擾事件的受害者與相關信徒,也使牧者同工被迫成為制度壓迫的共謀。性騷擾

事件對教會而言是不斷默默付出的巨額損失,使教會失去信徒,使社會失去對教會的信任,更讓教會難以活出信仰使命。


肆、未來展望

教會的反省與承擔

一、個人層面:

牧者同工與信徒需培養性別與權力敏感度,並建立防治知能。

二、組織層面:

連結專業資源,建立專責機關與防治機制,並定期安排訓練、公開宣導。

三、社會文化層面:

針對性別教育、防治流程等議題進行神學教義反思整合;支持《刑法》第228條加入「宗教」權勢樣態,政府相關單位加強監督宗教機構,並在統計資料中加入宗教項目。

四、個別堂會的性騷擾防治要點:

(一)安全防範設備:在堂會隱密角落增加攝影機、燈光等設備。

(二)身體自主權宣導:教會活動中常有握手、擁抱的動作,需公開宣導教會內身體自主權的維護與相關規範,且特別強調成人與兒童、未成年青少年互動的界線,建立兒少性誘騙的辨識監督機制。因應許多利用情境的性騷擾,可強調若在服事、聚會中遭遇騷擾,應隨時求助、不需要擔心聚會被打斷。

(三)建立牧養倫理規範:例如所有服事者都需要簽署安全公約,接受牧養的信徒需要知道牧養倫理,若經歷牧者或服事同工的濫權時,亦知道通報方式。


本報告屬於公益性質之研究成果,全文於網路上開放免費下載,供主內弟兄姊妹與社會大眾自由取用。同時亦提供紙本印刷版本,歡迎教會、機構及神學院等團體訂購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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