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附錄全文經作者授權轉載,原文刊載於2023年6月27日《天下雜誌》獨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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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不只#MeToo,更要司法正義:身為宗教權勢猥褻倖存者,我們如何走過困境、達到刑事勝訴?
作者:台大校園福音團契畢業生
我是一位遭受基督教資深牧師權勢猥褻的倖存者,也是目前所知全台灣第一個以《刑法》第228條論處「宗教」權勢猥褻的案件受害人。我的案件在學生時期發生,歷經一年半的權勢猥褻與性騷擾、一年半與其他受害者一起向校園團契要求公開行為人罪行,再經長期心理諮商與刑事訴訟,終於獲得司法的肯認。
司法肯認帶來的關鍵性復原
由於台灣司法體系過往引用《刑法》第228條時,多對於是否適用於宗教權勢關係有所疑慮,因此過去宗教團體內的性暴力事件,多需發展到「強制手段」,並有「眾多受害者出面提告」,才較可能獲得刑法判決。
本案件一開始經過第一位檢察官審理後,做出不起訴處分。我不理解的是,相比於先前另一件已經刑法定讞的案件,這是同樣模式的連環猥褻犯行,而且我的時間更久、次數更頻繁,卻因為身分關係的差異,得到如此不同的審理結果。
我遂提出再議,後經高檢署發回再議、交由另一位檢察官續行偵查、法官審理,終於在提告2年多後,於2022年10月獲勝訴宣判:
「乙○○犯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權勢猥褻罪,共玖罪,各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詳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1年度偵續字第133號〉)」
長達6年多匍匐於黑暗隧道,終於迎來洞口光亮。
我的#MeToo經驗
校園福音團契是以向學生傳福音為使命而設立的基督教機構,在全台大專院校、高中職、國中成立社團,期望學生們在最單純活潑的時期,就決心一生追隨信仰。
我在大學時加入這個社團、擔任幹部、付出課餘幾乎所有時間。我以為我是虔誠又愛主的基督徒,加上社團成員及整個基督教界對此位饒牧師非常推崇,多年來整個生活圈都習慣饒牧師洋派熱情、「感性很強、理性也很強」的行事作風,我失去了對一般牧長/師長的戒心,還開心自己有「幸」與他們發展更親密的類家人關係,會定期去他們家拜訪、照顧關懷兩老生活,也接受他們的信仰教導與人生指引。
「只是,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改變的?」我哭著寫在自訴書中。
饒牧師從我口頭分享如何按摩肚子緩解便秘開始,一步步推進要求我幫他按摩肚子、再把範圍擴大到下腹、鼠蹊部。去他們家時,他會穿著吊嘎與短褲,把褲子脫到差一點露出陰莖,他說:「再下面一點,效果會更好。」碰到他的陰毛,我感到無比噁心。
他很愛摟腰、親臉、摸臀。他還說:「想像妳小時候脫光衣服在我肚子上滾」、「等我老了妳要親我的嘴」、「等我不能動了妳要幫我洗澡」、「以後要親妳全身」等等性騷擾言語。我有表達我不舒服,但他總是接收不到,我卻也不敢恨他。我不敢問:「為何你太太在旁邊的時候你就請我按的範圍小一點、不在旁邊時你就要我按多一點?」
我有拒絕、他常常道歉,但是幾乎在10分鐘內他會再問一遍、明天再問一遍、下週傳line來再問一遍,然後我又要想辦法表達、讓他理解我的感覺、再拒絕。疲於反覆下,我只好勉為其難答應幫忙。
我想辦法不去他們家,但他會裝可憐說他與太太身體不舒服,需要我們幫忙;他還會調查我的行程,對我奪命連環call。
有時他出差,會安排校園團契的不同人來過夜照顧他太太,我總是被安排在他要回來的最後一晚,他會進來我睡覺的房間看我(所幸沒有發生強制的事情)。
有一天,他說太太跌倒,又要求我過去。我很擔心他太太的身體,想說可以教他們做一些運動來復健。但我到了後,發現他太太不在,我只好先放影片跟他一起做運動。饒牧師說為了做下肢運動方便,把自己的短褲脫掉、留下內褲。我投入講解時,饒牧師一個起身,他的內褲就掉下來了,露出整條陰莖。我馬上撇頭不看、喝斥他把褲子穿上:「你到底在幹嘛?怎麼可以露出這種東西!」他說自己是不小心的、他的褲子穿太鬆了。我很嚴厲地說我不舒服、不喜歡、這樣不可以,他道歉、又承諾不會了。離開後,他傳來道歉訊息說自己不小心;冷靜了幾天後,我還是原諒他了。
直到2017年12月,我收到社團師長,也是校園團契總幹事來電,得知有其他女生申訴,因此主動調查聯繫我,我才知道他也叫別人按摩鼠蹊部、他也在別人面前褲子太鬆落下──他是故意的。
感謝其他受害女生申訴並提告,感謝行為人女兒出面要求父親承認犯行,目前這位加害人饒牧師已確認兩件刑法權勢猥褻判決。因此,本文將著重描述,當受害者們決定為自己發聲、尋求正義時,在申訴過程可能遇到的重重結構性阻礙,與我們當年的突破經驗。
困境一:單位拒絕公開說明,以致持續發生騷擾、猥褻事件
當年我與其他受害者共同發起行動、要求校園團契公開說明,以避免有下一個受害者。然而,校園團契與饒牧師聲稱饒太太身體不好,拖延並拒絕公開;受害女生卻必須嚥下自己的傷痛。
「2016年10月起第一位受害女生曾向校園反映,但直至2017年6月總部才開始受理,中間整整將近8個月無任何處理;自舉報起,校園不但無開除饒先生職位、對外公開說明,致饒先生持續講道,並接續騷擾其他不知情受害者。而後2017年12月董事會以饒家身體狀況為由,讓饒先生以屆齡退休卸下職位,並於2018年6月起屢次拒絕受害女生訴求向饒太太告知性騷擾事件與公開向教會大眾說明;2019年1月,仍有不知情的海內外教會繼續邀請饒先生講道。(詳見校園團契〈牧函回應一:受害姐妹的公開信〉)」
困境二:單位名譽、金錢與利益,勝過嘴巴說說的愛護學生與傳揚信仰
精神領袖犯下這麼大的罪行,也造成校園團契內部不同的壓力與聲音。2017年12月,當時的董事長得知此事,開始介入處理,方式為:要求受害者以大局為重,顧慮饒家情況,避免影響大樓奉獻。
「2018年4月23日,董事長及另一位董事與受害女生之一見面,不只強調饒先生極有可能因生病而無法控制導致此事件發生,更說出此事件的發生是上帝為了解決校園內部問題的恩典,這樣的犧牲是必要的……等等二次傷害受害者之話語,甚至要求受害女生請以大局為重,顧慮饒家狀況及校園重建大樓,不要輕舉妄動,她已出馬必能全力制止饒先生一切惡行。直到2018年5月,饒先生仍不斷違反規定,聯繫受害女生。
2019年01月16日,董事長與另一受害女生見面,談話中皆是以校園和饒家的立場出發,希望能顧慮校園重建大樓的奉獻,不要公開此事。甚至不顧當事人感受,表達出性騷擾沒有性侵害那麼嚴重。(詳見校園團契〈牧函回應一:受害姐妹的公開信〉)」
另一位C姓董事則於公開信說明:核心目標是不要讓這件事傳開來,避免影響機構名聲:
「這次處理資深同工性騷擾案,許多人反應我們處理得太慢,處理得太慢的確不理想。不過我認為我們(不論是前半段行政主管的處理與後半段董事會的處理)都朝向一個核心目標:就是不要讓這個事件傳開來。
不要讓事件傳開來不是因為我們怕影響到新大樓的奉獻(當然也有一點小擔心) ,其實更擔憂的是校園團契之名聲受損而影響到未來在校園傳福音的活動與事工,但我們最最在意的,是主的名不要被羞辱,關心校園團契的弟兄姐妹不要受影響而受傷、失望、跌倒、失去信心,甚至信仰動搖。(詳見校園團契〈牧函回應三:C姓董事的回應〉」
困境三:案件處理者往往以證據不足、要求多人申訴來回覆受害者
另一主責撰寫牧函的C姓董事,與我碰面時曾表達:「要依據聖經要有兩、三個見證的原則來處理此事」,來回覆為何在第一個受害者申訴過後這麼久,現在因為收到更多受害者提供證據,才有進一步的處理。
但仍感謝這位董事,因為他在董事會提案了,才於牧函納入受害女生公開信。
「自從4月26日校園團契董事會就饒孝楫弟兄性騷擾一事發出聲明後,受到許多校園之友的關切,今我們在此,以信仰上把我們沈痛的心情及所看見的,特將事實與處理過程及我們辦理時所根據聖經的原則說明,末了也敍述我們處理的失當,作日後處理的殷鑑。因為『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提摩太前書五19),這是處理的第一個原則,必須要有受害人挺身而出,給實際的證據。(詳見校園團契〈牧函──為什麼我們的心是這麼痛,還要往前走?〉)」
歷經2年多從非正式到正式的行政申訴,終於於媒體報載第一起民事訴訟結果後,校園團契發出聲明並道歉。但是他們的牧函中,仍舊花大量篇幅試圖闡述饒先生可能生病,整篇牧函卻對於受害者2年多來的訴求隻字未提。(詳見校園團契《牧函回應一:受害姐妹的公開信》
突破一:口頭告知、正式行政申訴與司法流程並進、多管齊下
綜上我所經驗的行政處理流程中的困境,最關鍵的突破點仍是受害者的提告。幾乎所有案件進展,都是因為受害者不再忍受拖磨、不再等待校園團契、主動採取下一步動作後,上一步動作才獲處理與回覆。例如:民事勝訴後被媒體披露,校園團契才緊急不得不發出聲明。
突破二:複數受害者一起釐清案情並尋找突破方式
很遺憾地,在現行狀況下,若只有一位受害者,往往非常難證明具有話語權與聲量的加害人罪行。幾乎在各個行動上,都需要複數受害者共同參與。值得注意的是,有犯罪意圖的掌權者通常會先嘗試言語、肢體性騷擾,若發現所屬環境容忍/無視/包庇,就會逐步推展到猥褻、性侵害;這也代表,若能找到單一模式事件的複數受害人,或描繪出加害者從過去逐步推展至今的慣用手法,將能提升受害者申訴的證據力。
突破三:單位內部的支持力量
感謝前校園團契傳道協助申訴、總幹事主動調查與現任董事長當年於董事會提案,這些是我所經驗在這個過程中少有的內部支持力量。我們亦有耳聞單位內部工作人員的不同聲音。然而,究竟「誰掌握決策權?」「誰決定處理流程?」「誰擁有知情權?」「誰負責監督?」是當年我們無法集結的困境,也是下一步建立宗教行政申訴流程,急待解決的課題。
這段煎熬漫長的過程中,只有很少數的人能夠同理或提供協助,感謝我的家人與親密好友的支撐、感謝前校園團契傳道凝聚的受害者支持小組;而在我台大團契的朋友,只有H姓諮商師、H姓Podcaster在我主動告知我的受害者身分後,仍給予接納關懷,我在此一併感謝。